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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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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函〔2020〕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加强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我部将于2020年11月在浙江举办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结合当前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现就大赛组织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大赛组织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坚决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赛事,认真组织实施,充分调动本地区各级各类技工院校教师参赛积极性,激发广大教师“比学赶帮超”提升教学能力的热情,提高大赛质量水平,逐步形成大赛品牌。要做好疫情形势变化应对预案,根据疫情情况及时调整大赛组织方式等,确保各级赛事安全平稳顺利举行。 二、规范有序推进有关工作。举办大赛是展现技工院校教师风采、提升教师职业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方式。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人员,按照大赛方案(见附件)要求,结合实际周密策划组织本省各级赛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计划和措施,加强对院校指导服务,客观公正选拔大赛选手,积极做好大赛评审专家组织推荐工作。鼓励院校开展覆盖广泛、形式多样的教学能力提升和竞赛活动,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水平提高。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鼓励开展各类教学交流研修活动,开放各级比赛现场,促进教师相互交流学习。 三、加强对贫困地区教师帮扶指导。我部对“三区三州”及52个未摘帽贫困县所在的相关省份,增加1个参赛名额,可优先考虑在脱贫攻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或支教教师,不限参赛类别。要在各级赛事活动中关心关注贫困地区,特别是针对“三区三州”和52个未摘帽贫困县等深度贫困地区技工院校教师提升教学能力需求,鼓励支持相关教师通过参赛提升教学能力水平,支持贫困地区技工院校组织有关人员到各级赛事现场观摩学习。可视情组织第一届大赛获奖教师等各类优秀教师,对贫困地区技工院校教师进行帮扶指导。承担对口帮扶任务的院校,要积极帮助受援院校教师提高能力水平。 四、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各地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针对大赛不同阶段特点,积极开展多渠道、多方式、多层次宣传,让更多技工院校教师了解大赛、关注大赛、参与大赛。积极宣传本地赛事亮点和成果,扩大大赛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大赛启动后,我部将广泛发动各级各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各地应积极提供本地各阶段赛事进展情况、工作亮点、典型人物事迹等材料,共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请各省级人社部门确定1名大赛联络员,负责大赛报名、参赛资料报送、评审专家推荐报送等工作,于7月8日前将联络员信息报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大赛方案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和技工教育网下载。 联系方式: 1.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 谢亮 联系电话:(010)64962019,64911489(传真) 电子邮箱:hippie@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王博远 联系电话:(010)8420745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0年6月30日 附件 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方案 一、大赛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0年11月 (二)地点:杭州萧山技师学院 二、大赛主题 德才双馨展风采、工学一体育英才 三、组织单位和机构 (一)主办、承办、协办单位。本次大赛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办,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承办,杭州萧山技师学院协办。 (二)组织机构。成立大赛工作领导小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大赛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承担大赛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四、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须是技工院校在职教师,且未在往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全国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参赛选手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各参赛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初审,大赛工作办公室负责复审。每个大赛类别每省份限报1名选手参赛。 “三区三州”及52个未摘帽贫困县相关省份(具体为: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兵团)增加1个参赛名额,可优先考虑在脱贫攻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或支教教师,不限参赛类别。 五、大赛类别 大赛设9大类别:(一)公共类;(二)机械类;(三)电工电子类;(四)信息类;(五)交通类;(六)服务类;(七)财经商贸类;(八)工业综合与农业类;(九)文化艺术与综合类。 各类别所含专业(课程)见《大赛类别与专业(课程)对应关系表》(见附件1)。 六、大赛内容 大赛内容包括教学设计、说课与答辩两部分(评审办法见附件2)。 教学设计:可选取相对独立、完整的人文素质/职业活动或一体化课程学习任务的某一具有典型性的内容,以文本(教学设计参考模板见附件3)及教学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形式提交。 说课与答辩:以教学设计文本为基础,结合多媒体课件、教学视频进行现场说课与答辩,其中说课10分钟,答辩4分钟。评审专家对每位选手提专业类和教学类2类问题,提问时间不计入答辩时间。 七、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工作(2020年7月)。印发大赛通知,组织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同志参加大赛工作部署会(具体通知另发),培训大赛组织流程和规则。 (二)省赛选拔选手(2020年7—9月)。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开展省级赛事,确定大赛参赛选手、作品,并推荐评审专家人选(推荐办法见附件4),9月30日前提交参赛选手报名汇总表,参赛选手的教学设计文本、教学视频、说课课件,以及专家推荐表。 (三)审核参赛作品(2020年10月)。大赛工作领导小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规范性审核,进行脱密处理,并确定评审专家。 (四)举行大赛(2020年11月)。赛前培训评审专家,评审教学设计,组织教师现场说课与答辩并进行评审。举行大赛闭幕式,为获奖选手颁奖。 八、奖项设置 大赛设组织奖10个,每个大赛类别设一等奖4人、二等奖8人、三等奖12人、优胜奖若干。获奖证书由主办单位颁发,其中一、二、三等奖可作为参赛教师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审等方面的依据。 九、注意事项 (一)参赛作品须为原创,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发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责任由参赛选手承担,同时将取消所获荣誉。 (二)本次大赛的报名和电子版资料报送均通过技工教育网(http://jg.class.com.cn)进行,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省参赛队的网上报名和资料上传工作,不接受个人直接报名和资料上传。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版资料报送的同时需将一份完整的盖章纸质参赛材料邮寄至大赛工作办公室。 (三)除报名表、汇总表、教学设计封面和电子材料文件名外,其他参赛材料(教学设计内页、说课课件正文、视频正文)的内容不得出现省、市、学校和参赛教师与学生的任何身份信息。如出现相关信息的泄露,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四)参赛作品基于的教材应符合以下要求:公共课教材应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工教育规划教材选用目录》(可在技工教育网下载,以下简称《目录》)选取,专业课优先选择《目录》中教材。 (五)参赛所提交的电子材料,须采用指定文件格式,具体要求如下:提交的文字文稿和说课课件须采用WPS 2016或Office 2010及以上版本。说课课件中使用的图片、视频、动画等素材均须采用嵌入方式,不得使用外部链接。提交的视频文件,须采用MP4格式,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300MB,并须进行病毒查杀,以免影响正常比赛。 (六)视频录制工作可根据各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开展,参赛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具备现场授课条件的,可采用课堂无学生或者师生在线教学的方式录制。 (七)大赛所有作品,包括教学设计、多媒体课件、教学视频等,将通过技工教育网进行公益性分享,其中优秀作品将汇集成册进行出版。 (八)如有需调整事项或其他未尽事宜,由大赛主办单位另行通知。 附件:1.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类别与专业(课程)对应关系表 2.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评审办法 3.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教学设计 (参考模板) 4.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评审专家 组织推荐办法 附件1 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 类别与专业(课程)对应关系表 一、公共类
二、机械类
三、电工电子类
四、信息类
五、交通类
六、服务类
七、财经商贸类
八、工业综合与农业类
九、文化艺术与综合类
附件2 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 职业能力大赛评审办法 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评审工作包括教学设计评审、说课与答辩评审两个环节。为确保评审规范、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办法。 大赛评审和仲裁工作组 大赛评审和仲裁工作组设总专家组长1名、专家副组长2名,仲裁组长1名、仲裁员2名,全面负责大赛评审和仲裁工作。 二、教学设计评审 评委根据《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评价表(教学设计评审)》对教学设计进行评审,选手不需要到现场。 (一)评审专家组成。由各参赛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评审专家组织推荐办法》的要求推荐本省份评审专家,大赛工作办公室遴选,报大赛领导小组同意后,经培训参与评审工作。 评审专家共63人,按照大赛类别分9组,每组由7位专家组成,其中组长1名。 (二)评分成绩。评分采取百分制,共10项评价指标,每项评价指标满分均为10分。评审专家均须独立评审,对每份教学设计按照评价指标分别评分。每份教学设计的最后成绩为7位评审专家评分汇总后的平均分。 (三)评审原则。参赛作品无政治性错误,能充分反映教学内容的价值,体现以学生为主体、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理念。提倡参赛作品在选题、案例选择、活动背景设置、活动过程设计等方面融入思政元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家国情怀、工匠精神;将劳动教育纳入教学设计中,引导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提倡参赛作品根据具体学情开展教学设计,体现学生在专业、兴趣和学力基础等方面的差别和特点。 三、说课与答辩评审 参赛选手现场进行说课与答辩,评委依据《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评价表(说课与答辩评审)》现场评分。 (一)评审专家组成。按照大赛类别分9个项目组,每组由7位专家组成,其中组长1名,负责召集专家并协调现场答辩事宜。 (二)评分成绩。评分采取百分制,共10项指标,每项评价指标满分均为10分。7位评审专家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汇总后的平均分为参赛选手的最后成绩。 (三)说课与答辩形式。每位参赛选手说课与答辩的总时间为14分钟:其中说课10分钟,从参赛选手以任何形式(包括语言、课件、视频等)展示作品开始计时;说课完毕,由专家进行提问,专家提问结束后,参赛选手作答时间为4分钟。 (四)评审原则。选手的现场表达、说课课件必须无政治性错误,能充分反映教学内容的价值,体现以学生为主体、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理念。 四、成绩评定 对每名选手按教学设计评审、说课与答辩评审各占50%的比重计算总成绩,9个大赛类别根据总成绩分别排名。 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评价表 (教学设计评审) 参赛作品编号:
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评价表 (说课与答辩评审) 选手抽签序号:
附件3 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 教学设计 (参考模板) 参赛省份(加盖省级人社部门公章): 参赛者单位(加盖学校公章): 参赛者姓名: 参赛项目类别: 参赛作品题目: 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教学设计 (参考模板)
注:作品编码留空,由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工作办公室统一编码。 附件4 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 评审专家组织推荐办法 为提高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评审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大赛评审专家由各参赛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专家组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专家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工作严谨,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公正。 (二)热爱技工教育事业,熟悉技工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较高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熟悉相关专业领域课程教学改革进展情况。 (三)熟悉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工作,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参加过有关评价评审工作。 (四)坚持自愿原则,且能够保证承担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所在单位能够为其提供有关支持和条件保障。 二、推荐要求 (一)推荐名额:各地可推荐9名专家,且应避免所推荐专家集中在同一大赛类别。 (二)统筹考虑所推荐专家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教学管理等领域的分布,教学一线的教师应占一定比例。 (三)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优先推荐: 1. 参与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或参与过各专业的《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和《一体化课程规范》的编制工作。 2. 参与过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指导工作。 3. 担任过第一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省赛、全国赛评委,或担任过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省赛评委。
三、报送办法 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查专家推荐表内容,于2020年9月30日前报送至大赛工作办公室。不受理专家个人或专家所在单位直接报送的材料。 本次专家推荐工作不属于评奖、评优或专家资质认定范畴,不发放聘书,不发文公布专家名单。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的专家将统一纳入专家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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