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电子商务师招生简章
《国家职业资格证》
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职业定义:
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从事商务活动或相关工作的人员。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电子商务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报名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
——电子商务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见习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助理电子商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3)取得本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者。
——电子商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者。
——高级电子商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者。
工作内容:
1、企业网络营销业务(代表性岗位:网络营销人员):主要是利用网站为企业开拓网上业务、网络品牌管理、客户服务等工作。
2、网上国际贸易(代表性岗位:外贸电子商务人员):利用网络平台开发国际市场,进行国际贸易。
3、新型网络服务商的内容服务(代表性岗位:网站运营人员/主管):频道规划、信息管理、频道推广、客户管理等。
4、电子商务支持系统的推广(代表性岗位:网站推广人员):负责销售电子商务系统和提供电子商务支持服务、客户管理等。
5、电子商务创业:借助电子商务这个平台,利用虚拟市场提供产品和服务,又可以直接为虚拟市场提供服务。
用途:
可作为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岗位续聘、职称评定、积分落户、技能型人才引进落户、加薪的重要参考依据。
考试相关:
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理论知识考试为9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45min
报考方式:
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各单位开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蓝底两寸免冠证件照四张(1张需要电子版),请参考人员于报名截止结束前15天将上述资料及相关费用上报至我校。